石材清洗劑的基本性能包括物理的和化學的性狀。主要應有:
?。?)外觀:清洗劑液體產品(漿狀產品除外)應不分層,無懸浮物或沉淀;氣溶膠產品不應出現明顯的相分離;粉狀產品應不結塊。這是判斷產品是否變質的最基本的方法。
?。?)氣味:清洗劑應無類似苯、煤油、魚腥、辛辣等刺激性氣味或惡臭,且不應使清洗過的石材留下明顯的氣味。這是判斷產品是否有污染的最基本的方法。
?。?)可清除性:當用清水清洗或其他材料清掃時,清洗劑和作用產物應可被完全清除。這是判斷產品是否會殘留的最基本的方法
?。?)閃點:對溶劑型產品必須測定閃點,具體可按ASTM—D39測定。這是判斷產品是易燃易爆的最基本的方法。
?。?)pH值測定:在室溫下,用pH值儀測定該清洗劑原液以及使用濃度下的pH值(精確到0.1pH),標出。
?。?)穩定性:穩定性主要是看清洗劑的高溫或低溫穩定性:將液體清洗劑倒人潔凈的60ml玻璃試劑瓶中,置于40±1℃烘箱或一3~一10~(2冰箱中,24h后取出、置于室內恢復至室溫后,檢查其外觀和氣味,與測定前相比應基本不變。
?。?)毒性:即安全性。清洗劑原料應不含劇毒性原料,例如氫氟酸等。清洗劑對于人體和環境的危害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最近浙江某市就發生了外墻清洗劑淋在人體后而中毒死亡的事件。石材清洗劑的毒性,可能引起的對皮膚、粘膜和呼吸系統等部位的刺激、損害,以及造成對環境的危害可參照衛生部關于環境消毒劑的檢測方法測定(或參照最近出版的美國醫學協會環境衛生檔案測定)。目前,我國相關清洗劑毒性的檢測仍然是薄弱環節,可參照的檢測方法很少。而對于人體、生物和環境的危害和負面影響將會越來越引起社會的重視,前瞻性地在石材清洗劑規范中列入清洗劑毒性檢測和評價方法是很有必要的。